法律研究
2022-01-27 14:30:14
来源: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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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的司法体系由联邦法院和联邦主体法院两部分组成。俄罗斯联邦法院体系由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仲裁法院组成。宪法法院系统则分别由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主体宪法法院组成,两者独立。各联邦主体宪法法院的职权与组织方式由各主体相关法律规定,与联邦宪法法院独立。
联邦法院应包括: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联邦直辖市法院、自治区和自治州法院、区法院、军事和专门法院构成具有普通管辖权的联邦法院系统;区仲裁法院、上诉审仲裁法院、俄罗斯联邦主体仲裁法院和专门仲裁法院构成联邦仲裁法院体系。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院包括: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宪法(宪章)法院、作为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普通管辖权法官的治安官。
1.宪法法院
按照俄联邦宪法法院的规定,宪法法院是一个司法审判机关,是通过宪法诉讼活动、独立行使司法权力而进行宪法监督的机关。宪法法院只在联邦一级设立,即只有联邦宪法法院。
主要职权:审理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的案件;解决职权纠纷案件;根据俄联邦公民的投诉或法院的询问,对具体案件中适用或者应予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进行审查;解决俄联邦宪法;对指控俄联邦总统叛国或者犯有其他重大罪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结论;立法提案权即向联邦国家杜马提出联邦宪法划归宪法法院管辖的问题的立法动议;行使联邦宪法、联邦条约、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与联邦主体所赋予的其他职权。
2.普通法院
俄罗斯联邦普通法院由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共和国、边疆区、州最高法院,联邦直辖市法院,自治州法院,自治区法院,区域法院,军事法院和专业法院组成。联邦最高法院是普通法院体系中的最高审判机关。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司法监督权。联邦军事法院由各军兵种、军区、集团军、舰队军事法院和各军、卫戍区、兵团、分舰队军事法庭组成,不仅接受军事法院的垂直的司法监督外,还要接受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监督。
联邦最高法院是普通法院中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院下设3个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军事审判庭。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很广泛,还受理军事法院和下级普通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对这些法院有司法监督权和司法解释权。
俄罗斯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实行三审终审。最高法院对普通法院体系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也可作为有关案件的一审法院。主体共和国最高法院和边疆州区等法院可作为一审和二审法院。区法院在自己辖区可作为一审法院,同时也是治安法官的上级审法院。
3.仲裁法院
俄罗斯联邦仲裁法院体系由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联邦地区仲裁法院(第二上诉审仲裁法院)、第一上诉审仲裁法院,联邦主体仲裁法院组成。各级仲裁法院是审理经济争议和行政处罚争议等纠纷的司法机关,按仲裁程序行使审判权。其他各级仲裁法院必须接受联邦最高仲裁法院的监督。各级仲裁法院法官由联邦总统按照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任命。
参考:
[1]Федеральный 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ый закон от 31.12.1996 г. № 1-ФКЗ • Президент России (kremlin.ru) http://www.kremlin.ru/acts/bank/10449/page/1
[2]吴玲.俄罗斯司法体制概述[J].中国司法,2004(04):89-91.
[3]张寿民著. 俄罗斯法律发达史[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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